【Part 3】 如何選擇有良心的好房仲?
──清楚了解自己的需求,就能看穿房仲話術,還能把握黃金殺價時機!
▲為什麼買屋、賣屋都要找仲介?
.買方需要房仲的3個理由:沒時間、找專業、有保障
.賣方需要房仲的2個理由:有保障、省麻煩
.委託房仲業者,從這3個角度思考。品牌+在地經驗+口碑。在地經驗才會知道該區的成交價!!!
.委託房仲時,要簽專任約還是一般約。一般約,暴光率高,要留意價格底線和房屋狀況,3家為極限。
▲房仲話術大揭密!4種你一定要知道的事
.「屋主被外派去大陸所以賣房子」-從房屋細節思考真實性
.「從車站走回家只要5分鐘」-自己走過一次最準
.「今天早上有人出價斡旋了」-冷處理,別隨之起舞
.「屋主開的價在這一帶算很低」-上實價登錄網站見真章
▲除了把價格殺到底,還能為自己爭取什麼?
.最後運用「樓層」和「設計弱點」再殺一次
.【中古屋】:殺價無望,請屋主把部分家具留下吧!
.【預售屋】:可要求更多!約定好的全部寫進合約中。如果不喜歡某一項,可以要求折價退費,由你另行採購。也可以更改花色、型號,切記,所有的約定要詳細寫入合約中,包括品脾、規格等,做為點交的憑證。
.【新成屋】:最後幾間餘屋可以要求樣品屋家具贈送
▲買房子有黃金時段嗎?把握這2種情況下的議價空間!
.建案初期為營造熱銷,議價較有希望
.新成屋代銷即將結束,最後幾戶便宜賣。由於選擇性變少,通常會降價或接受買方較大富度的議價,以求儘速結案。
有時間的人,可以在那邊待幾個小時,算一下來客數。
【Part 4】掌握簽約、交屋前「絕不吃虧」的4個要點
──合約要載明,費用要清楚,就能避免交屋後發生的各種糾紛。
▲【要點1】「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」,一定要簽
.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6個事項 (審閱期、各期付款、貸款不足的處理方式、稅等)
.建商須以書面列清,讓訊息更加透明化
▲【要點2】議價簽約之前,務必要確認的5件事
.確認(1):不會買到海砂屋
.確認(2):不會買到輻射屋
.確認(3):不會買到凶宅
.確認(4):事先打聽社區規範
.確認(5):看屋時檢查這些施工品質
▲【要點3】議價和簽約前,不可忽視的5項權益
.權益(1):決定簽要約書或付斡旋金
.權益(2):絕對不為任何理由放棄合約審閱期
.權益(3):監督房仲和代書徹底落實「產權調查」 (簽約日的當日謄本)
.權益(4):事先打聽清楚可能會產生哪些費用
.權益(5):簽本票時要注意的事情 (金額=尾款,千萬記得付完尾款後,取回並作廢)
▲【要點4】交屋時做對5件事,免除日後糾紛
.確認(1):銀行撥款時間和金額
.確認(2):再次檢查「風火水電光」5大屋況。風,通風劃、空間。火,瓦期、消防灑水、煙霧警示、水,給水和排水。電,電力幹座、網路。光,照明、監視器、對講機。
.確認(3):交接權狀和鑰匙要確實。記得換鑰匙。
.確認(4):核算該與賣方分攤的費用明細
.確認(5):核算代書與房仲經手的開支和服務費
【Part 5】留意3個細節,第一次賣屋就上手
▲【細節1】從賣屋立場,專任約和一般約哪個好?
.這些情況下,還是委託給仲介吧!你沒空帶看、怕麻煩、不善交際等
.若選一般約,要小心別一屋二賣
.若選專任約,別忘了要求廣告程度
.物件愈具特殊性,愈適合專任約,已好賣,不用增加能見度!!
▲【細節2】一定要做!為房子增值的6件事
.行動(1):了解市場行情,開價既有利又合理
.行動(2):提出想法,協助房仲找到介紹切入點
.行動(3):事先做些簡單的美化,增強價值
.行動(4):進行修繕,找有保固的公司來做
.行動(5):展開帶看前,把敏感的東西先移除 (例:祖先牌位)
.行動(6):提供承諾,必要時願做履約保證
▲【細節3】簽約交屋之際,賣方要注意的5件事
.注意(1):約定房屋價金的付款方式和期限
.注意(2):事先詢問代書有關土地增值稅
.注意(3):很多人不了解重購退稅和奢侈稅
.注意(4):選擇如何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
.注意(5):合約寫得愈清楚,交屋時糾紛愈少
【Part 6】避免8個常見糾紛,別讓新屋美夢變訴訟噩夢!
──買屋途中停看聽,7個方法讓你買得安心,住得開心!
▲【案例1】花大錢買了停車位,停進去卻打不開門!
.好火大!車位過於狹窄,只有紙片人才能用
.【對策】要求試停,合約上要求保證車位大小
.注意(1):車位被灌入總坪數,形成低單價的假象
.注意(2):算一算,你到底花了多少錢買車位?
▲【案例2】貸款未達預期成數,沒錢履約變成違約!
.好無奈!銀行評鑑後貸款成數未達預期,打碎成家夢
.【對策】請於合約中加註「萬一貸款成數不足……」
.【注意】當建商說「銀行不肯貸的部分我借你」,這個的條件是什麼? 是只有5年、還是利率超高,要小心。
▲【案例3】預售屋建商跑路,或是錢給了大半,拖拖拉拉交不了屋
.好火大!訂婚前買的房子,孩子要上學了還沒蓋好
.【對策】:履約保證保障消費者,「建商跑路」糾紛降低
民國100年5月後,政府規定建商必須有履約保證機制。因任何原因無法交屋,消費者可以從金融履構取回已交的錢。
▲【案例4】屋主只准晚上看屋,過戶後卻發現……
.好可怕!白天看屋,居然看見「另一個世界」
.注意(1):光天化日之下,你能看得更清楚
.注意(2):晚上看屋,無法察覺採光是否良好
▲【案例5】白天看起來是安靜社區,晚上卻成夜市和茶店?
.好無奈!交屋後才曉得,每週有三天樓下是夜市
.好無奈!白天是安靜社區,晚上竟暗藏春色
.【對策】多花時間,每個時段都去看看
▲【案例6】陽台上的白襯衫,為什麼經常髒髒的?
.好無奈!買新房子後,白襯衫都得送洗 (工業區,空氣不好)
.【注意】你的不在意,可能讓房子日後找不到新買主
.【對策】嫌惡設施人人厭,將來可能得加註
▲【案例7】誰都不想買出過事的房子!買到凶宅怎麼辦?
.好火大!指明「不要死過人的房子」,卻把凶宅賣給我!
.【對策】:「不要死過人的房子」,買新成屋較保險
▲【案例8】遇到詐騙型房仲,只能自認倒楣?
.好無奈!付了斡旋金之後,房仲竟然消失了!
.【注意】賣方、買方,都有可能是山寨版! (已離職還帶人看屋收款)
.【對策】:確保權益,簽約、付款最好在房仲公司進行,且要有代書在場。絕對絕對不接受買賣雙方私下成交。即使不委託仲介,還是要找建築經理公司做履約保證。
2014.3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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